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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1號,全台灣就要開始實施新的禁菸制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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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菸害防制法和舊法不同的是,只要發現違規,不需要經過勸阻就可以開罰,

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即將在2009年1月11日施行,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到時候將全面禁菸,

只要發現違規就開罰,不聽勸阻者最高可罰10000元。

因為抽菸罹患咽喉癌,何先生切除了喉嚨,沒有了聲帶,聽到菸害防治法要上路,他很激動...

2009年1月11日施行的煙害防制法,

以室內工作與公共場所為主要的禁煙領域,違反規定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場所負責人,

可罰10000至50000萬元,行為人可罰2000到10000元。

新法增加的禁煙範圍包括工作場所、餐飲店、商場、旅館與醫療機構、大眾運輸工具、各級學校,以及部分娛樂場所。

全民拒菸的守法精神,建立在香菸確實嚴重影響國民健康,根據醫學統計,吸菸者罹患肺癌的機率是一般人的20倍,非吸菸者

因為二手菸罹癌的機會是一般人的2倍,除了肺癌,香菸具有超過40種致癌物質,可以說只要把菸吸進體內,香菸所到之處各

器官都有致癌的危險。

防制菸害,主要是保護非吸菸者免於受二手菸的威脅,新法才上路,

卻有許多已經率先撤除吸菸區,生意不但沒變差,空間反而更大,生意更好,消費者更滿意。

新法上路在即,國民健康局坦言,國內稽查人力有限,

如果要完善落實菸害防制法,還是有賴全民自律的守法精神,為身邊的親友共同營造一個清新的無菸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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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EN196711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